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太阳成集团tyc41183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浙水院〔2025〕76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6届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
一、评选对象
tyc41183太阳成集团2026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1、2026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2、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根据《太阳成集团tyc41183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浙水院〔2025〕76号)实施。
2、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太阳成集团tyc41183学生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水院〔2025〕73号)实施。
3、省优毕业生需在校优毕业生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大学期间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审程序
学院奖助评审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助学金和各类先进个人评审工作,严格按要求开展,及时进行公示征求意见,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各班按规定程序对申请学生予以推荐,学院奖助评审工作组根据班级推荐意见进行审核,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生处复审。
五、其他
1.学院于3月9日前完成2026届毕业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将《2026届毕业生奖学金建议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报学生处。
2.学院于3月12日前完成省优、校优评审工作,将《太阳成集团tyc411832026届省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报学生处。
tyc41183太阳成集团
2026年2月28日

